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科
顺利通过省级食品微生物检验能力验证
为进一步验证各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微生物检验能力,保障实验室质量控制水平,河北省卫计委于2017年12月实施了食品微生物检测能力验证计划(ACAS-PT511(2017))。
本次能力验证包括3个项目:金黄色葡萄球菌(定量)、沙门氏菌(定性)和乳酸菌(计数),每个项目包含2个样品,要求选择实验室常用方法进行检测。沧州市疾控中心微生物实验室严格按照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》中对金黄色葡萄球菌、沙门氏菌、乳酸菌、双歧杆菌的检验标准及要求进行检测(GB 4789.10-2016、GB 4789.4-2016、GB 4789.34-2016、GB 4789.35-2016)。沧州市疾控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准确上报实验检测结果。
食品微生物检验是食品卫生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定期参加考核有利于提高实验室人员检测水平,保证常规检测工作快速准确进行,食品安全关乎民生,各行各界应高度重视,沧州市疾控中心也将继续全力做好沧州食品卫生的“安检员”。
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科
2017年12月29日